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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期口述风云录:独家秘闻大揭秘

  ·人物小传 ·

  方工,男,1951年5月生,回族,1968年12月参加工作,1972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9年1月入职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原分院,2013年5月退休。退休前任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先后被评为最美奋斗者、全国检察机关模范检察干部、全国十大杰出检察官等,曾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从检生涯共荣立一等功4次,三等功1次。

第12期口述风云录:独家秘闻大揭秘  · 访谈节选 ·

  “我们办案如果是百分之一的错误,对于当事人来讲就是百分之百的冤屈。”

  问:首先请您做个简单的自我介绍。

  方工(以下简称“方”):我叫方工,1978年底检察机关恢复重建的时候,来到北京检察机关。来了以后,分配到原分院的起诉处,做书记员工作。2013年从北京市检察院正式退休。

  还记得您刚到检察院的时候是什么感觉吗?

  方:首先是公安局的起诉意见书看着都新鲜,我们都要抄在笔记本上,因为之前没见过这种文体,也没见过这种内容的文书,而且认为这些内容很重要,就抄下来。1979年刑法颁布以后,开始背《刑法》,就那样下工夫。再就是,尽管当时条件非常艰苦,老一辈检察同志从没有过怨言。有一次我的师傅张仕泰同志带着我到沈阳调查证据,住的是澡堂子。澡堂子白天可以洗澡,晚上就相当于旅馆,但是很便宜,几毛钱住一晚。当时就是这样的条件,但是我们工作非常认真,该找的人要找,多远的地方也要走着去。所以初到检察机关的时候,体会到检察工作是很神圣的。

  您从检期间经手的三千起案件无一错案,您有什么“秘诀”吗?
第12期口述风云录:独家秘闻大揭秘
  方:我们的老同志和老领导总跟我们讲这样一句话,“我们办案如果是百分之一的错误,对于当事人来讲就是百分之百的冤屈”。这句话对我们的教育非常深刻,就是你一定要认真办案,而且案子要办扎实,不能出错。所以当时的初心就是要做一个合格的检察人员,不办错案,就这么朴素。

  “对于重大案件还是要认真,除恶务尽,有证据的话要把他的罪行全部认定。”

  有没有您印象深刻的案件,请您给我们讲讲。

  方:2000年左右的“打闷棍”案件,被告人对被害人真是打闷棍,就给一棒子,然后实施抢劫。这个案子到现在也是很突出、很罕见。公安机关移送到检察机关以后,认定的是100起。我当时已经是副检察长了,负责审批案件,承办的同志和处里拿出意见以后,报到我这来审批。随后就发现这么个问题:被告人揭发另一个主犯,叫焦文军,说他有一起是用枪打了被害人然后实施抢劫,但是公安机关没有认定。后来承办部门也是两种意见,有的同志说这种情况就不管了,已经100起够严重的了,就马上起诉吧;还有一种情况认为,这起也很严重,应该查清,因为现在已经有线索了。我的意见是,这事还是应该让公安再查一下。

  您作出这样意见的原因是?

  方:当时的考虑是,因为这起它不是无中生有,且是非常严重的一起犯罪事实,不能随意就抹掉。查清了案情,是对整个案件、被害人、被告人负责,让被告人受到应有的惩处,被害人的权利得到应有的保护,所以我的意见是让公安再查,这样就退回到公安。

  公安到被告人焦文军家里(或亲戚家),还就起获了这把枪,同时也得到了他的口供。这样就可以认定这起犯罪事实。于是最后到法院开庭时,法官判决是101起。这案子确实比较典型,后来我总结就是,对于这种重大案件还是要认真,除恶务尽,有证据的话要把他的罪行全部认定。

  轰动一时的成克杰受贿案也是由您办理的?

  方:成克杰是全国人大(原)副委员长,算国家领导人一级的,贪污受贿数额在当时是最大的,4000多万。还有就是他的犯罪形式又跟一般的受贿不太一样,他的情人拿钱,他知情并且帮着办事,不过没经手钱。再一个就是这么大的案件,全国从中央到普通老百姓都非常关注,所以这案子能不能办好,确实有压力。当时我们是一个办案组,有我、有分院的周晓燕、王伟、李为民几位同志,最后办得还是不错的,受到领导肯定,案件也很扎实。

  “实现公平正义,需要我们严格依法办案,只唯宪法唯法律至上,不受任何人情、权力、金钱的影响和干扰。”

  从检多年,您怎么理解公平正义?

  方:在检察院始终离不开公平正义这个主题。从检察人员的角度来讲,我理解的公平正义就是在我们依法治国的条件下,让每个人平等地受到法律的处理,包括平等地得到法律的保护和犯罪以后平等地受到处罚,不冤枉每个人,包括违法犯罪分子。比如,他没有的问题你不能认定到他头上;同时要平等地保护每一个人,所有的当事人,特别是被害人的权利要得到保护、被告人的权利也要得到保护。也就是说,每个人都有合法的受到法律保护的权利,都有平等地利用法律维护自己利益的权利。

  嗯,这对检察人员有怎么样的要求呢?

  方:这样的话就需要我们司法人员,严格依法办案,只唯宪法唯法律至上,不受任何人情、权力、金钱的影响和干扰。说起来容易,具体到每一个案子上,你要真能做到公平正义,让我们的公民在每一个案子上都体会到公平正义的话,确实需要我们的司法人员有依法办案的坚定信念,同时还要有依法办案的能力,正确理解和运用法律的司法能力。

  今年您获得了“最美奋斗者”这个称号,您是怎么看待这个荣誉的?

  方:“最美奋斗者”这个荣誉,要是按我讲,国家和人民给的评价,实在是太高了,我是受之有愧的。因为我觉得我们做的就是很普通很平凡的事,好多检察人员也在这样做。

  您对新时代的检察事业有怎样的期待?

  方:希望我们有更多的检察人员,继续保持良好的传统作风,把我们国家的法治建设通过我们检察机关的工作继续加以巩固和发展。我代表检察机关接受了国家授予的称号,实际上还是国家对我们检察机关的一种鞭策、鼓励和要求。我不能再做什么了,希望我们在职的检察人员们继续努力、再接再厉,把工作搞得更好,精益求精。

  您对年轻一代的检察人员有什么寄语吗?

  方:在我从检的几十年里,感觉我们的检察事业确实是从弱到强,不断完善、不断发展、不断进步,而真正要把我们的法治建设进一步提高、把检察机关的工作进一步提高水平的话,还要靠我们现在有学历的、有追求的、有理想的年轻的一代人。希望我们年轻的同志们在现有的基础上,充分培养自己、提高修养、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在良好的道德素质做支撑的前提下,把工作搞得更好,为我们检察事业、检察机关做出你们能够做出的最大的贡献。

  · 采访手札 ·

  入职市检察院以来,很多次听同事提起“方工”这个名字,清一色都是高山仰止之情。今年又通过新闻得知他被评为“最美奋斗者”,全国检察机关仅有两人获此殊荣。无论是业务能力,还是品德修养,他都称得上是“大佬”级的人物了。当我跟他沟通完拍摄需求,看他坐在我面前讲述他的检察岁月,我的耳朵竖得直直的,生怕错过每一个精彩片段,同时也在心里暗暗提醒自己,要淡定,要有专业素养,不能在“大佬”面前漏了怯。

  那天的访谈进展得相当顺利,抛出去的每个采访话题,方检都回答得恰如其分。他是一名很“刚”的检察官,因着他的职业良心,审批曾经轰动全国的“打闷棍”案,在已有的100起罪行足够定罪的情况下,坚决要求根据线索查明第101起犯罪事实。他是一名很“柔”的检察官,谈到检察人员的素养,最先说起的是“要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方检的言语间,处处透着谦逊。他把“最美奋斗者”称号看作是国家对司法进步的充分肯定、对北京市检察机关各项工作的认可与激励,于他个人而言,则“的的确确是受之有愧的”。他说,他们那一代人经历了中国法治从不完善逐步走向成熟,注定是属于过渡阶段。新一代的检察人有更高的学历、更广的见识、更坚定的法律信仰,检察事业一定会更加精益求精、越来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