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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男子杀弟获释索赔322万,曾因不会微信支付被嘲

  2013年1月23日,岳阳县麻塘镇一池塘边发现一具男尸,警方调查发现,死者为三个月前出狱的冯玉祥。三个月后,死者的哥哥姚小皇被认定杀死亲弟弟,犯故意杀人罪获刑。

  姚小皇始终不服,多次上诉。这起疑点重重的杀人案,历经5年多司法审判程序,在2018年10月16日终于等来了无罪判决。

  7月5日,姚小皇向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国家赔偿322万余元。

  两次发回重审终获无罪

  2013年1月23日下午1时许,湖南岳阳县麻塘镇新建村村民在池塘边发现一具男尸。

  岳阳县警方通过基因比对,确定死者系2012年10月从株洲市天元区看守所被释放出狱的冯玉祥。冯玉祥在2012年10月3日上午8时才被释放出狱。按照原审判决,他的哥哥姚小皇杀人时正是冯玉祥被释放当天晚上,中间只隔了不到12个小时。

  2013年4月23日,岳阳县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对姚小皇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姚小皇不服,提出上诉。

  2014年1月17日,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2015年3月23日,岳阳县人民法院经重审仍然认定姚小皇犯故意杀人罪。姚小皇仍然不服并上诉。

  2016年9月21日,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姚小皇有期徒刑七年,随后报请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核。

  2017年5月5日,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发回重审。

  2018年9月21日,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告姚小皇无罪。岳阳中院认为,原审判决认定姚小皇犯故意杀人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原公诉机关指控姚小皇所犯罪名不能成立。

  索赔包括200万元抚慰金

岳阳男子杀弟获释索赔322万,曾因不会微信支付被嘲  姚小皇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7月5日,姚小皇向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国家赔偿322万余元。姚小皇的具体赔偿请求是:支付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724707.5元;登报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200万元;赔偿因误判造成的经济损失50万元。

  姚小皇还请求赔偿义务人张某、续某某、陈某某等九名作出有罪判决的法官对请求人的所有赔偿款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姚小皇告诉记者,自2013年1月25日至2018年10月16日,他被无罪羁押的时间长达2090天。

  姚小皇认为,漫长的错误羁押同样致使他本人及其家庭都遭受了极大的名誉影响和精神损害,因此依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请求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登报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200万元。

  曾因不会微信支付被嘲笑

  社会的歧视,加上身体状况也不好,无罪释放后的姚小皇找不到更好的谋生工作,又干起了老本行,在葬礼上帮人吹唢呐。

  谈起自己的这段遭遇,姚小皇用了四个字“一言难尽”来总结。“我刚出来的时候不知道怎么跟人交流,感觉跟社会都脱节了,别人买东西用微信支付,只有我用现金,他们都笑话我。”

  更让姚小皇心酸的是,家里面经济条件本来就不怎么好,因为自己的原因,还连累了父亲和妻女。“我的大女儿在学校里面被人说三道四,她没读书了,18岁在外打工。我老爸70岁了,那几年别人都看不起他,走路都从来没有抬起过头。他有一只手是残废,平时还在外面抬石头,还要看别人的脸色。我老婆独自带着两个小孩住在娘家,为了生活只能做点小生意卖包子、馒头……想想心里面都不好过,想想都心酸。”

岳阳男子杀弟获释索赔322万,曾因不会微信支付被嘲  潇湘晨报记者周凌如 实习生程艺梅 喻志雪 长沙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