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连载萨苏老师的《冰血》感谢大家关注,今天本篇完结
“孤狼”的狡诈
继续看邱某的供词吧:
列车开出神树车站,我先从 × 莲妹手中要出行李托运单,接着我就提出发生两性关系。她坚决不同意,车开得很快,为争取时间,就动手了。× 莲妹身体很好,很有力量,支巴一会,我强奸不了她。我一想,这样支巴下去,到下个车站让人发现就坏事了。我伸手捏住了她的脖子,使出全身力量往车帮上撞,几下子就撞昏了……我把她兜里的东西全部掏出后,就从两车厢连接处把她扔了下去,有意让车轧一下。列车到界山车站停车时,我携带 × 莲妹的衣物、牙具等物品,乘客车逃回家中,后把 × 莲妹的行李取出来,骗我妻子说:这些是从自由市场买来的。妻子信以为真,有的衣服拆了,有的洗洗就穿了。这时我是在工务段工作,1963 年我就调到房产段工作了。对这起图财害命杀人案,我自己觉得很高明,可以说万无一失了……
老丁说,据法医讲,检查莲妹的遗体发现,被列车轧到的时候,肌肉还有收缩反应,说明人当时还是活的。
警方把未破此案视为奇耻大辱,都想给这个女孩儿报仇,所以尽管莲妹家不断向北京告状,给警方造成了很大的压力,但警方并没有对家属不满。
“人家是通过正常渠道反映问题的,提的是合理要求,如果有什么不良影响,造成不良影响的原因也是我们侦破能力有限。不过,我们每一个该做的环节都做了,问心无愧,所以,没有什么怕指责的。”老丁说。
所以只差两条街,追捕中没能把人抓到让老丁他们十分郁闷。郁闷中公安人员并没有失去理智。老丁面对那个鞋尖向树林方向伸展的脚印仔细观看,他勘查过不少现场,很快看出了门道——鞋印前重后轻,前部中心部位压力大,符合直行疾走的特点,似乎说明嫌疑人不是在这里站着等人,也不是转圈踱步,而是在大步向前。
那么,他往树丛里去干什么?
几个人走到树丛边缘,反复看地面的落叶。由于没有落雨,地面上又有很厚的落叶层,竟是什么痕迹也没有。
老丁思索片刻,让部下拿地图来。
他说,从此前的侦查来看,这小子属于想事很多的那种类型,不会满山乱窜,如果他往这边走,一定有特殊的目的。
看看地图,老丁又看看表,发出一声冷笑,他说:“我知道这小子往哪儿跑了,跟我进树林子。”
“追得上吗?”老邹问。
“我要没搞错,肯定追得上。”老丁说。
老丁他们留下一名侦查员就地封锁路口,重点盘查背阴林场出入的人——判断虽然有八九分把握,但万一案犯出了奇招,还是要做万全的准备。
剩下三个人,一个警员打头,老丁居中,老邹押后,三个人带着两杆枪踏着落叶追了下去。
几个人大步流星一路前行,颇有些当年小分队剿匪的架势。跑到树林中间,老邹眼尖,说:“停!”几个人停下来,老邹从一旁的水坑里,找出一团泡在里面的白纸。细看,原来是一张揉成一团的长途汽车票。
老丁仔细摸摸,纸还没有湿透。马上指挥人员加速前进。
这回就更有准了。
在他们奔跑 30 分钟之后,一条蜿蜒的公路出现在林中。
老丁对同伴做了个噤声的手势,轻声道:“就是这里了。大家分散开,以那个路标为中心摸过去。”
那么,老丁究竟发现了什么?
老丁在背阴林子邱某下车处看地图后,发现在这条公路约两公里外,还有一条通往北方的公路。他推测,这正是邱某下车后要去的地方。
邱某案发之后,连自己家都没回便夺路而逃,他上车有很大的随机性。邱某的社会关系基本在黑龙江,如果真跑到吉林去,他又能去哪里呢?对他来说,更好的逃跑方向是北方,比如绥化一带,他有较深厚的社会基础。邱某肯定考虑过,作为铁路员工,如果坐火车直接去那边是最方便的,但这等于自陷牢笼。火车又不能跳,下一站一堵他只能束手就擒。事实上警方一开始也是把铁路当作了重点,才耽误了一些时间。
这样,凭借对道路的熟悉,他选择了在背阴林子下车,一方面继续迷惑警方,另一方面向另一条公路的方向奔逃。
那么,老丁看表做什么呢?他知道那条公路也走长途汽车,而且有去绥化那边的车,但还要 1 个小时左右才能到这里——那时候长途汽车数量不多,去一些偏僻地方的线路一天两班已经是极限。
有个问题是,邱某不会搭过路车走吗?这个可能性不大。一来那条公路颇为荒僻;二来他这个样子搭车人家也会怀疑,一会儿有长途车你不坐非要搭车不可,怎么回事儿?而且搭车总不好白搭,邱某连家都没回,身上不会有多少钱,正常情况下坐长途车是最经济可靠的法子。
问题是追到那条公路边上,也没见到邱某的踪影。老丁叼了根草棍,悄声道:“别担心,等着。”
按照老丁的要求,大家环绕那个标着“×× 公里”的路标悄然接近,伏在草丛中观察四周。
四周似乎没有可疑之处。
但还没等大家做出下一个反应,公路上一声笛响,一辆绿色的长途汽车出现了。此时已近黄昏,那辆车开了车灯,越来越近。
正在这时,如同变魔术一般从树丛中冲出了一个人,站在了路标的旁边,伸手做出了一个拦车的手势。
“我猜他就是猫在旁边看动静呢。看清了人,这回没跟他客气,
老邹大喊一声‘别动’,那小子掉头就跑,我上去一个侧扑就把他按下了。”老丁回忆起来,还有些余兴未尽地猛挥了下胳臂。邱某被扑倒后没反抗,一言不发,紧闭双眼,全身抖动不停。
倒是长途汽车的司机来了个急刹车,一车东北汉子的豪横劲儿上来,几个人拎着各种东西就冲下来了。后来司机说哪里知道是警察抓坏人,还以为是有人抢劫呢!事情讲清,全车人热烈鼓掌。
我问他:“如果邱某没有出现怎么办?”“怎么办?上车埋伏跟着走呗,他是仓促出逃,没有准备,没有个逮不着的。”老丁很有信心地说。
说起来邱某也的确算是很有心计了,能把房产段的书记哄得给他评了先进生产者,说明他够聪明。可惜,没有用在正地方。
邱某死扛了一阵,无奈此案证据确凿,最后只得认罪服法。
1964 年 11 月,邱某被佳木斯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此案至此,应该算是告一段落了。
但老丁给我讲这个案子,并不是想说自己当年多么神勇,而是要说,这案子虽然压力很大,却没有做成呼格案的原因。比如,那位韩书记,虽然有着重大的嫌疑,但警方一直没有对他采取行动。
那么,就一点儿影响也没有吗?
老丁一声叹息,怎么能没有呢?我们是没有做什么,但侦查期间总要和他的领导部门打交道吧,一来二去人家知道了部分案情。韩书记本来已经内定要提升了,这时候却突然来了通知,让他去党校学习,一学就两年,几次好机会都给错过了。他本人莫名其妙,又没处去问。我们看在眼里,也不好说什么。到本案侦破后,我们把他和铁路局的领导请来,把这前因后果跟他们说了。
“听了是这么回事,韩书记那挺大一汉子,哭得跟孩子似的。”老丁万分感慨地说,似有一份歉疚。
这就是一个好警察对于误伤好人的歉疚吧。虽然这种误伤与他并无多大瓜葛,而且他们已经在尽力避免,但法律的棱角毕竟太过坚硬冰冷,沾一点边,也可能把人伤得很厉害。 冰血零下30℃的刑侦现场 ¥32.4 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