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西交警微发布
俗话说
“兄弟同心,其利断金”
说的就是兄弟之间的默契
可是
来宾这对表兄弟俩
却把“默契”用错了地方
他们在回家路上
同时同地被执勤民警给查了
4月11日晚,来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三大队执勤警组在市区柳来路与铁北路交叉口路段开展夜查酒驾醉驾违法行为整治行动。当晚23时02分,执勤民警发现一辆挂黄牌(机动车牌)电动车从北五街方向往市区方向驶来,民警将该车拦下检查时,发现驾车男子身上有酒味,通过酒精快速检测棒的检测,证实了该男子有酒驾违法行为,民警立即将其带到核查区进行检查。
经过询问,民警了解到驾车男子何某,兴宾区人,当晚在家与其父亲喝了几杯啤酒后,驾车回自己住处。当行驶到上述路段时被交警拦下检查,何某还一脸懵懂,不断强调自己驾驶的是电动车,同时问道:“现在开始查电动车了吗?”
经过酒精检测仪的检测,何某血液内酒精含量高达135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随后
民警准备将何某送往医院进行抽血
何某突然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
正朝自己走来
“表哥?怎么这么巧诶?”
执法现场居然遇见了亲人
缘分呐!
原来何某的表哥韦某,在晚回老家做清明,吃饭的时候经不住家人的劝酒,喝了几杯啤酒。饭后,其抱着侥幸心理,驾车从北五街方向驶往市区古昔村一带玩耍,当发现前方有交警时,他赶紧停车,试图逃避检查,没料到还是被执勤民警逮了个正着。
经民警核查,韦某血液内酒精含量79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正当韦某庆幸差一点就达到醉驾的时候,民警让其出示驾驶证。这就尴尬了。原来韦某上个月才因酒驾,驾驶证被交警一大队暂扣了,现在自己的违法行为,属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这真是“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
同一时间、同一地点
一个醉驾、一个二次酒驾
一个将面对6个月以下的拘役
另一个将面对10日以下的拘留
兄弟俩双双栽在了“酒上”
眼看三月三就要到了
这下“对山歌”变成“铁窗泪”了
今天就是广西的“三月三”
各位小伙伴们在对山歌的时候
肯定少不了喝酒助兴
不过交警要提醒一句
喝酒助兴没有问题
但是酒后开车一定不行
法律链接
醉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次酒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驾入刑”十周年
2021年5月1日正值“醉驾入刑”十周年。2011年5月1日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八)》,设立了危险驾驶罪,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纳入刑法并设定刑罚。
酒驾醉驾成本大
切莫侥幸惹祸端
打消侥幸心理
汲取前车之鉴
各位驾驶人驾车上路时
请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
拒绝酒后驾驶机动车
拒绝酒驾不仅是为了自己
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负责
也是为了家庭和谐幸福
来源:来宾交警